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丽江师专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2021年信息公开情况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三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1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推进民主管理,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效能,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认真落实《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督促检查,有力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由校长直接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各学院各部门具体实施,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校长办公会听取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信息公开工作重要事项,持续开展信息公开实施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关注校内各部门落实校务公开、信息公开情况,提高师生对学校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的具体举措等;继续深化校内各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督促学院、部门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目录,聚焦群众最关心、最希望、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切实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积极搭建并优化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着力拓宽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激发其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二)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
持续深化推进关于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师生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及时在校园网公示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学校工作报告、校领导分工、“十四五”规划等重要事项。本年度,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我校涉及干部任免、人事考核、机构调整、招生就业、财务、基建、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绩效分配方案、教职工考核办法、经费预决算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公开。学校通过校园信息门户和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橱窗发布关于干部考察、任用公示、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结果等;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工程项目进度等均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在政府及学校网站进行公示;通过学校网站、宣传单页、咨询电话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类型招生章程和相关政策;对涉及学生的收费项目,均在学校公示栏向学生公布收费标准;在学生奖惩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奖、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建立了学生申诉制度。
(三)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
学校以全面推进数字校园建设为契机,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推进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之际,重新优化调整了信息公开专栏,优化了校园门户网信息公开网页。目前学校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包括: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法规与制度、信息公开意见箱、办事流程、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通过该专栏的内容,师生可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及相关内容进行更为高效、便捷地了解和查询。本年度,学校进一步充实了信息员队伍,明确由学校办公室指定专人专项负责党务、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更新和反馈,加强对各院、各部门、基层党组织信息员在党务、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和交流。
(四)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
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同时,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切实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对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均做到事先公告、事后公示,让师生参与监督全过程;由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的落实,开展督促检查。通过书记信箱、校长信箱、意见箱、信息公开专栏等多种形式,接受广大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各院、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凸显工作成效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
二、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和数据:
学校按照有关要求,网络公开:丽江师专网站(520条),其中包括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会议通知、招标公告、学校章程等;纸质资料:学校党委文件(25份)、行政文件(22份);传统媒体: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宣传。此外,学校还通过定期召开党代会、教工代会、学生教职工座谈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向师生和公众发布重要信息。
2.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我校实际,总结以下七个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
(1)学校基本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办学规模、学校章程及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及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及年度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学校网站、下发文件。
(2)招生考试信息。2021年我校录取专科生2996人,公开内容包括招生简章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公开方式:学校网站、下发文件、宣传册。
我校未涉及以下项目: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等事项。
(3)基建、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2021年我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总计306042.43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227240.38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8246.73平方米,生活用房70555.32平方米;2020年我校物资采购方面学校网站公示39条,政府网站公示85条。
公开方式:学校网站、公示栏等。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职称评审工作,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申诉管理办法、离退休人员服务与管理办法等。2021年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综合成绩、拟录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及学校公告栏公示。2021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集体评选推荐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对评审情况及评审结果审议通过。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对推荐公示情况无异议,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表彰决定,后发放荣誉证书。本年度我校还完成了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公开。
公开方式:学校网站、规章制度、下发文件、公示栏。
(5)教学质量信息。公示内容包括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课程总课程总门数的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学校网站、下发文件、宣传册、公示栏。
我校未涉及以下项目: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级结构;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2021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374名、省政府励志奖学金34名、省政府奖学金7名,国家奖学金名额11名。根据文件要求,按各学院贫困生人数比例下达至各学院奖助学金指标,各学院根据奖学金获奖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成立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各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各学院范围进行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学院评审程序及推荐学生资格条件,由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校级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对推荐公示情况无异议。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评审情况及评审结果。最后形成报告上报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公示方式:学校网站、学生手册、学生座谈会、公示栏。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2021年我校申报市级以上项目106项,我校市级以上立项项目60项。
公开方式:主要以学术委员会评审、网站公示为主,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必要时电话通知本人。科研成果以公报形式印发所有教职工。
教学方面,质量工程项目本着以个人申报、院部推荐、教务处初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公示无异议上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以文件形式下发项目立项通知。学生违纪违规行为上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处分决定书。学生调整专业、毕业资格的认定最后形成文件下发。
公开方式:网站公示为主,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必要时电话通知本人。
因办学层次的原因,我校未涉及以下项目: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科或专业学位授予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权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本着以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学校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职务评审办法;科研管理办法;学校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基本建设、国有资产、采购等管理办法汇编成册下发到各学院、各部门。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学校信息公开制度
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公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校也制定下发了《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但学校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有的部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政策、流程的了解程度不深,对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下一步将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责任部门,理顺信息公开流程,理清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并制定信息公开审查审批表,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
(二)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有关部门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信息公开不全面、不规范的部门没有做到早宣传、早指导、早提醒。今后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学校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不少于2次的监督检查,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学校信息公开有关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做到早提醒,避免出现工作失误。在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重点领域重点监督。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诸如招生、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
(三)校园网站信息公开栏建设
目前,学校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未得到充分利用。学校门户网站设有“信息公开”一栏,但里面的内容模块更新不够及时,使用效率低下。下一步要畅通多元的信息发布渠道,完善学校信息门户平台建设,加快模块建设,督促责任部门和学院根据模块公开所需公开的信息,同时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四)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
部分部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对政策把握不太清晰,主要是因为学习不够,没有开展业务方面的学习和培训。下一步要加强学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开展实务学习培训,全面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感,从源头上保证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真正实现内容、过程和结果的全面公开。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0月30日